受产权人委托,对其转让的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83%股权公开转让信息预披露如下:
标的名称 | 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83%股权 | |||||||
标的企业名称 | 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35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惠明 | 成立时间 | 1996年4月9日 | |||||
注册资本 | 贰仟万元整 | 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再生制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1147280086K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废旧物资收购、废旧机动车辆收购;市场经营管理废旧机电设备(除汽车)、五金工具、汽车配件、汽车(除小汽车)、串换及余缺调剂的金属材料、一般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 |||||||
职工人数 | 23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 ||||||
前十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金华市绿能物资再生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产权转让行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部门 | 金华市国资委监管 | ||||||
主管部门名称 | 金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700765235100H | |||||||
批准单位名称 | 金华市绿能物资再生发展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号 | 金华市绿能物资再生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
主要财 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单位:元) | |||||||
年度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年 12月31日 | 14304126.78 | 3017020.10 | 2434889.3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265519.71 | 5559944.73 | 2705574.98 | ||||||
以下出自企业财务月度报表(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年 6月30日 | 3283836.19 | 344962.58 | -1488161.0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134834.86 | 3380958.41 | 1753876.45 | |||||
受让方 基本条件 | 1、必须是已经具备与物资再生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回收、汽车拆解等产业发展高度匹配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的循环经济型企业。 2、采用联合体方式竞买的,拟受让比例最大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第一款的条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信息披露 预公告期 | 自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25日止(20个工作日) | |||||||
转让方联系人 | 沈建华 | 电话 | 0579-82273363 | |||||
产权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任勇 | 电话 | 0579-82050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