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16.67%股权第四次转让公告 | |||||
标的名称 | 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16.67%股权 | ||||
项目编号 | JHCQ2017100000000001 | 挂牌价格(万元) | 529万元 | ||
首次登载报刊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年6月23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7年7月20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 | 所属行业 | 文化影视投资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66号西侧办公楼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强 | ||||
成立时间 | 2014年9月1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万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
| 所属行业 | 影视文化项目投资等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913307833136305486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经营范围 | 影视文化项目投资等;电视节目制作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发行等。 | |||
| 职工人数 | 4人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原有股东是否 | 东阳日报有限公司在同等价格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序号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东阳日报有限公司 | 66.67% | |||
2 | 东阳市横锦山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6.67% | |||
3 | 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 | 16.67% | |||
股东出资 | 标的企业实收资本为2500万元,剩余未到位出资为股东东阳市横锦山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00万元。在本次标的企业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6098254.62 | 1632052.18 | 1219585.03 |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38011028.99 | 11801863.9 | 26209165.09 | |||
审计机构 | 东阳衡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2016年12月31日 | 1170289.26 | -3540239.32 | -3540602.1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月报 | 25685732.58 | 3017709.28 | 22668023.3 | ||
重要信息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06室),逾期无效。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查询手续或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股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 转让方名称 | 金华日报报业传媒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金华市双龙南街276号5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东 | ||||
注册资本(万元) | 900万元 | ||||
经济类型 | 股份合作制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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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信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701147308456M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股权比例 | 16.67% | ||||
拟转让股权比例 | 16.67% | ||||
产权转让内部决策 | 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 | ||||
批准单位名称 | 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文件 金报[2016]68号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吴卫平:13588668181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2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 转让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在《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 |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
与转让其他相关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自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资格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应交纳100万元保证金至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或未全部交纳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每20个工作日为一个公告期,继续进行信息披露。 | ||||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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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相关资料获取方式 | 意向受让方可以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获取竞价会资料、《产权受让申请登记文件》范本等相关资料。 | ||||
交易服务费支付标准 | 受让方按成交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任勇、万玉良 | 联系电话 | 0579-82050710 82050709 | ||
联系传真 | 0579-82467565 | 联系地址 | 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06室 | ||
保证金开户行 | 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 银行账号 | 0188990743123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