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金华隆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6819810元债权 | ||||
项目编号 | JHCQ2019040000000001 | 挂牌价格(万元) | 1000400元 | ||
首次登载报刊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年1月24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9年2月25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 | 所属行业 | 科技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债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债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金华隆成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大楼308室 | ||||
法定代表人 | 余飞荣 | ||||
成立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法人独资 | ||||
| 所属行业 | 科技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91330701MA29PTX982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经营范围 | 电子产品、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
| 职工人数 | 无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有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金华市婺州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金华金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8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合计 | 16024350 | 17808116.26 | |||
负债合计 | 15024350 | 16807810 | |||
净资产 | 1000000 | 1000306.26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 ||||
2018年 8月31日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 | / | / |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16024350 | 15024350 | 1000000 | |||
审计机构 | 金华君安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2018年12月31日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月报 | 16024350 | 15024350 | 1000000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债权债务情况说明 | ||||
其他披露内容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金华市婺州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金西大道北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1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旭衡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市政开发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70105422937XH | ||||
持有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内部决策 和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 | 金华市婺州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
国资监管机构 | 县级国资办 | ||||
主管部门 |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余飞荣:15068056893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股权挂牌价格 | 1000400元 | |||
债权转让价款 | 1681981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 产权交易价款(股权转让价款、债权转让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在股权、债权交易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保证金在签订股权、债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充抵产权交易价款(股权转让价款、债权转让价款)。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 务处置有无要求 |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金华市婺州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16819810元与股权整体同步捆绑转让。 | ||||
与转让其他相关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自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资格确认函后3个工作日内应交纳800万元保证金至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或未全部交纳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债权交易合同。 3、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经审计的损益处理方式: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4、在本次股权、债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变更、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和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域规划要求; 3、标的企业所属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每亩年产值不得低于400万元/亩,亩产年税收不得低于15万元; 4、受让方从事的生产活动产生的环保、噪音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5、本次股权、债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每20个工作日为一个公告期,继续进行信息披露。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并经审核符合合格意向受让方条件的,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按股权成交额的1%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交易相关资料获取方式 | 意向受让方可以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获取竞价转让资料、《产权受让申请登记文件》范本等相关资料。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任勇、万玉良 | 联系电话 | 0579-82050710 82050709 | ||
联系传真 | 0579-82467565 | 联系地址 | 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06室 | ||
保证金开户行 | 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 银行账号 | 0188990743123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