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21 15:51:31访问:14288

  • 项目编号:JHCQ2019270000000001
  • 参考价格:
  • 有效期:40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股权


金华金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JHCQ2019270000000001拟募集资金金额视征集情况而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19/6/21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19/8/15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增资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一、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金华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承诺将按照不低于增资公告披露的投资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等要求和条件择优选择投资人并签订增资协议;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金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75%
拟新增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拟增资价格视征集情况而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开发和归还借款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若出现以下情形,本项目终结:
1、递交保证金和竞投文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不足1家时,增资活动终止。
2、当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人,但意向投资人未与增资人及原股东就增资事项达成一致,增资活动终止。
3、在增资未完成前,增资人主动申请终结项目。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人增资完成后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5%,原股东所占股权比例为25%
增资服务费最终投资人应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支付投资金额万分之五的增资服务费。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金华金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金西大道900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金西大楼319室
法定代表人郭根春成立日期2018/10/11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实收资本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济类型国有全资公司(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30701MA2DFKBWOG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1职工人数1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比例(%)
1金华金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 \ 年度201820172016
资产总额000
负债总额000
所有者权益000
营业收入000
利润总额000
净利润000
审计机构金华君安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19/6/11717440035.96元782619529.17元-65179493
.21元
0-65179493.
21元
-65179493.21元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金华金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30701585026491W
批准单位名称金华金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2019年5月29日同意增资的董事会会议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人或者实际控股股东应为中国大陆或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的企业。实际控股股东是指意向投资人的上级母公司、上级母公司的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股不低于51%或按比例折合的控制权或表决权不低于51%的企业。)
 2、意向投资人或者实际控股股东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体为:
(1)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注册资金人民币30亿元(含)以上(以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成立期限3年(含)以上。
(3)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总资产50亿元(含)以上。(以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在全国范围内已开发(含在建)养生项目5个(含)以上。(提供项目主体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增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详见附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金额3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在增资公告期内,到金华产权交易所办理投资意向登记,意向投资人自收到金华产权交易所发出的资格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00万元作为保证金至产交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账号:0188990743123519)
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1)未按要求提交竞投文件的;(2)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未按要求提交竞投文件或未按产交所通知时间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3)、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4)投资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等情形;(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它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投资人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增资服务费后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2、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投资人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增资服务费后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
五、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40个工作日(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8月15日)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1、意向投资人对本次增资所做的报价。
2、意向投资人在本次增资中最终确认的投资金额。
二、经营实力和技术支持
1、意向投资人、实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企业属于世界500强企业的优先。
2、意向投资人派出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专业性。(提供拟派出团队名单、职称、从业经历、同类或相关项目的管理经验、管理资产的规模等)。
三、资金和财务支持
意向投资人对增资企业的财务和资金支持的承诺。
四、后续资源支持
1、后续公司管理决策支持:
根据公司养生类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管理等资源,从宏观市场环境分析、产品定位分析、项目规划设计及运营计划三个方面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七、项目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业务部门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部
业务联系人任勇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0579-82050710
增资企业联系人郭根春联系电话13806781963
附件1、《金华金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条件》。
2、《金华金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规则》。
3、意向投资人自行下载附件文本。

 

                    点击下载附件:

                     增资规则.doc    增资条件(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