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 |||||||
标的名称 | 金华市浙师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 ||||||
项目编号 | JH2021GQ1008 | 挂牌价格(万元) | 725万元 | ||||
首次登载报刊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4月1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5月14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金华市浙师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师大校内 | ||||||
法定代表人 | 许鲲 | ||||||
成立时间 | 2011年6月3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91330702577734236Y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网络教育提供课件设计、开发及维护,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维护,教育信息咨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除外),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旬、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成年人非学历非证书),教学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活动策划。 | ||||||
职工人数 | 49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全通继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1.0000% | |||||
2 | 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49.0000% | |||||
主要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9年 12月31日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21987166.53 | 3838946.88 | 3042280.37 |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21345618.89 | 7949497.51 | 13396121.38 | |||||
审计机构 | 金华金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2021年3月31日 | 5753618.04 | 681684.25 | 664642.1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月报 | 27133756.38 | 8488634.11 | 18645122.27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逾期无效。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查询手续或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该竞买人的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的,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该竞买人的报价。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按现场竞价方式,产生最高报价和最高报价人,并结合《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 4、竞价会相关情况由产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产权交易合同。 5、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未征集到竞买人,按每20个工作日为一个公告期,继续进行信息披露。 6、竞买报名:意向受让方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件;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如法定代表人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3)《产权受让申请登记文件》。(4)符合受让条件的有关证明及承诺。(5)对竞价资料全部条款内容的书面确认意见。(6)参与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准文件。(7)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7、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竞价规则等资料。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竞价规则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股权交易项目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以及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交易项目,以现状受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标的企业原有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金华市北山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利明 | ||||||
注册资本(万元) | 6967万元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7007046231500 | ||||||
持有股权比例 | 49% | ||||||
拟转让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内部决策 和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师范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复函。批准文件文号:浙教厅函[2020]171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2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 转让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竞买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
职工安置方案 | 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关系。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 务处置有无要求 |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
与转让其他相关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自收到金华产权交易所发出的资格确认函后3个工作日内应交纳145万元保证金至金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或未全部交纳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经审计的损益处理方式: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4、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变更、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和浙江师范大学签订的《网络教育合作协议》继续执行,直至合作期到期2023年5月31日止。 6、为确保浙江师范大学和标的企业的合作业务继续有序开展,允许标的企业的名称继续使用“浙师”冠名直至2023年5月31日合作期到期。在合作期到期后,标的企业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去除“浙师”冠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 | 交纳金额(万元) | 145万元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经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每20个工作日为一个公告期,继续进行信息披露。 | ||||||
交易服务费支付标准 | 受让方按成交额的0.6%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琚海龙 | 联系电话 | 0579-82050709、82050710 | ||||
联系传真 | 0579-82467565 | 联系地址 | 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 | ||||
保证金开户行 | 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 银行账号 | 0188990743123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