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按照浙财预执[2015]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4号《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TY2016-FW107
二、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具体要求 |
1 |
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招标 |
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金华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设有分行级(含)以上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支行级(含)以上的政策性银行;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4.参投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10日,时间过后至2016年10月19日前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无质疑权。(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康街599号北楼三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江南公安巡防大队内)
3.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明、声明和承诺函;
3.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20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10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20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0月20日14:00在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金华市产交所网((http://www.jhcqjy.com)。
十二、业务咨询:
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黎芬
联系电话: 0579-82050717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文倩
联系电话:0579-82162001、82474058传真:057982460882
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