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铁联运港海关监管场所航吊集装箱识别及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陆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总造价:约5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1.2招标范围:在铁路航吊上安装集箱号识别系统,用于解决集装箱在吊装过程中,识别箱号的同时,得到箱尺、货物重量等信息,并与海关业务对接,确认集装箱处于进口、出口、空(重)、装卸车道等功能。要求识别率满足90%以上(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铁路南货场内。
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完成过类似识别监控系统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
3.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提供类似业绩施工合同及验收证书复印件(原件复核);
3.5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需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证明》复印件(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
3.6按招标公告第2.2、2.3、2.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7年05月04日——05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
8、报名地点:金华市金磐路928号金磐商务大楼7楼(造价部)
招 标 人:浙江陆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 系 人:杨伟伟
联系电话:13605795969 联系电话:0579-83211115 13567078290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