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审批[2015]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环境质量、综合布线系统质量、建筑围护主体墙传热系统及外窗气密性等相关专项试验检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26万元。
2.2 招标范围:金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内环境质量、综合布线系统质量、建筑围护主体墙传热系统及外窗气密性等相关专项试验检测;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石门农垦场 ;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等相关资质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9 月 20日 10时00分 至 2017年 9 月 27日 16时00分 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 28日 10时00分,地点为 金华市石门农垦场场部,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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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金华市石门农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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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宣工 |
联系电话: 89163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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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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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