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2017年资金存放定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组织类型:产权交易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存放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数量 |
1 | 人民币4000万元整 | 服务期限为贰年 ,两年定期存款年利率,详细的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1家银行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人须是在金华市区的分行级及以上的国有控股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合作(商业)银行。
(3)投标人需在人行金华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为B级(含)以上。
(4)投标人需经市银监部门确认,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投标人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需交纳在金华市区(辨别属地)。
(6)截止投标日,不拖欠财政性资金存款收益。
(7)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等: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 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00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1-5)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有限公司29幢104室(环城南路99号)。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有限公司29幢104室(环城南路99号)。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整(¥20000 .00元)。
要求投标人在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须在交款单据的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序号(FW1222)。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需提供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公告发布媒体:金华产权交易所网站(www.jhcqjy.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15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金华市义乌街1600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1-5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财务电话:0579-8318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