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知青家园住宅小区项目前期物业及案场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知青家园项目位于金华市石门农垦场四队区块 。
本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53333平方米,共计建筑物20幢11F-13F的小高层住宅,建筑密度为21.87%,容积率1.72。规划总建筑面积116318.30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25945.41平方米,地上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0372.8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83708.13平方米、其他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732.06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729.59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96.60平方米,社区用房375.86平方米,公厕83.27平方米)】。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53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5个,地下停车位480个。小区共有1084户,其中110平方米131户、90平方米237户、70平方米716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下列全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物业管理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前往报名处提交资料。
四、特别说明:
投标人在中标后,外地企业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天内按外地进金物管企业要求进行备案。
五、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日—— 2019年1月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 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300元/份,售后不退回。
九、注意事项:
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金华市石门蓝镇定业新村 |
办公地址:永康街新都花园1幢201室 | ||
联 系 人:张艳雷 |
联系电话:15958990376 |
联 系 人:鲁岗 |
联系电话:0579-82411460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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