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国资.信华大楼停车场及停车棚改造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总造价约:30万元。
2、招标范围:停车场路面改造及停车棚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按业主要求,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一般纳税人。
2.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2.3、2.4、2.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选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即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上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等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人员C类证书;
6、企业提供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7、按本公告第2.3、2.4、2.5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2019年 6月 24日 — 6月 26日(8:30-11:30时,13:30-17:00时)
五、报名地点:金华市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七楼办公室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人: 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
联系人:吴 钟
电 话: 13777530770
邮政编码:321000
招标代理: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
联系人:许 静
电 话:0579—82317738
邮政编码:321000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