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结算审计需要,需委托两家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其中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单位一家,结算审计单位一家)作为公司2020-2021年度工程招投标及结算审计合作单位,现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此进行公开招投标,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依据。
一、招标内容
标段一:2020-2021年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单位;
标段二:2020-2021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最近一次(2020-2021)金华市财政局政府购买专业服务项目(进入二次询价)的工程审价及工程招标代理类专业技术服务单位,且截止本次投标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在经营中无任何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违法行为的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须知
1、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投报下浮率(%,保留一位小数);本次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不得低于30.0%(含),否则报价无效。例如:报价下浮率为30%、8.3%、5.9%等,都为无效报价。(其中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记取)。
2、工程项目预算编制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投报下浮率(%,保留一位小数);本次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不得低于30.0%(含),否则报价无效。例如:报价下浮率为30.0%、8.3%、5.9%等,都为无效报价。(其中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记取)。
3、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投报下浮率(%,保留一位小数);本次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不得低于30.0%(含),否则报价无效。例如:报价下浮率为30.0%、8.3%、5.9%等,都为无效报价。(其中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记取)。
4、下浮率以%表示,假设:某投标人报下浮率为12.6%,则实际结算费率的计算公式为各档对应基准费率×(1-12.6%)。
5、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为中标人(如有两名或以上投标人下浮率相同的,则按投标人在现场随机抽取顺序号的先后确定排名的先后,排名靠前者为中标单位);该报价一经本公司评审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6、报价时必须对市场各种不确定因素、以及招标人业务量不确定等情况自行作出充分估计,并在报价中体现,不得以估计不足为由提出任何增加合同价款或调整合同条款的要求。
7、每位招标人仅限报投一个标段,如同一招标人同时报投两个标段,则视为废标处理。
四、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若授权委托,委托人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投标报价函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28日14: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加盖公章)送交到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二号楼一楼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28日14:00分在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二号楼一楼会议室开标。
2、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代理合同。
七、此招标文件由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负责解释。
招标单位: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1幢
日期: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