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招标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须具有二类及以上(小车)维修经营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
2、具有较强的汽车维修经验,做到安全生产,且业绩良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放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2、发放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一号楼40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79-82055733 传真:0579-82324665
4.联系人: 叶先生 沈先生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9时00分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 10000.00 元);开标当天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处。以现金形式(现金用信封密封包装,上面盖上公章写上授权委托人名字及身份证号码),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处。经开标后,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补齐,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金华产权交易所网(www.jhcqjy.com)
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