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JHY20200428
2.采购内容及数量: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保项目,保险期:2年,首签1年,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2年,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3.一年保费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80万元,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公司,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和地点: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按本公告第7条处理。
6.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报名的];③保险服务许可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技术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5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5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816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6月5日9时30分
地点: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816室)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4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单位名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013 5833 609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华市开发区支行
交纳要求:须注明项目名称。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jhcqjy.com/jhcqjy/)上发布。
12.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13957962657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市北街227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050671
手 机:15105797654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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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