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拍卖合作机构公告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就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拍卖合作机构进行公开选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将承接的决定采用拍卖交易方式的国有房产出租、国有房产转让、实物资产处置、经营权转让业务(除国有股权、企业增资外),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资料的收集、信息发布、咨询报名、拍卖组织、成交手续办理、业务档案整理、标的物移交等工作委托给拍卖合作机构。
二、拍卖合机构申请条件
申请成为交易所合作机构的拍卖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金华市本级(含婺城、金东区)注册且成立三年及以上(不含拍卖企业在金华市本级的分支机构);
(二)具有国家注册拍卖师3名及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具有中拍协颁发的A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四)执业规范,无违规从业记录。
三、 申请成为交易所合作拍卖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作申请表;
(二)提供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三)单位简介;
(四)公司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拍卖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中拍协最近一期评定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无违规从业记录证明文件。
四、交易所对拍卖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后,决定是否确定为拍卖合作机构。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时 ;下午 14:00—16:00时。
2、报名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