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门市场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单位:
兰溪门市场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设备配置及指标承诺”作如下几点修改:
①“高效低温增焓压缩机”评分内容修改为“投标产品压缩机采用低温高效增焓压缩机及同等先进技术功能的得3分,采用其他形式的压缩机得1分,其他不得分。以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册为准,样本上不体现的不得分。”
②“双级过冷度”评分内容修改为“投标室外机双级过冷度达35℃及以上的得3分,30℃(含)-35℃(不含)内的得2分,27℃(含)-30℃(不含)的1分,其余不得分。以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为准,样本上不体现的不得分。”
③“室外机待机最低功率”评分内容修改为“根据空调室外机待机最低功率进行打分,以低为优,5w(不含)以下得3分,5w(含)-8w(不含)得2分,8w(含)-10w(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以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或技术手册为准,产品样本或技术手册上不体现的不得分。中标后需提供制造商承诺书。”
④“出风嵌入机”评分内容修改为“投标四面出风嵌入机具有360°环绕气流出风的得1分,不具备此功能的不得分。投标四面出风嵌入机室内机面板上有8个出风口或其他能实现该功能方式的,加1分。以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为准,样本上不体现的不得分。”
2、本项目开标时间延至2020年6月19日下午14:30。
3、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4、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补充文件为准。
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