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浙中粮油交易中心叉车充电棚及配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招标范围:叉车充电棚及配电施工(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2工程造价:约16.7万元人民币;
1.3计划工期:20日历天(含);
1.4工程建设地点:浙中粮油交易中心内;
1.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同时具有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2.4、2.5、2.6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1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3.4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附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3.5按本公告第2.4、2.5、2.6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登记、承包专业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4、资料审查方法:资格后审。报名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交报名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5、公告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
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307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3 月24 日 9:30时在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产权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jhcqjy.com/jhcqjy/)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 代理单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溪路1389号2号楼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13868934885 联系电话:18267904071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