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金市财核〔2021〕5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8.76亿元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
三、项目编号:JH2021ZB1004
四、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存放资金规模 |
存款期限 |
选定单位数量 |
具体要求 |
1 |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 |
人民币8.76亿元 |
半年 |
4家 |
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2)金华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市级分行作为唯一投标人,且须指定一家网点/机构作为最终服务单位);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八、公告期及网站:
1、公告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2、公告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金华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jhcqjy.com)。
九、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公告期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及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楼718室
3、线上报名及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报名资料提交至邮箱276867838@qq.com(资料须彩扫),并预留招标文件接收邮箱(由于预留信息有误造成无法接收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有)授权下属支行网点提供本项目服务的,附该支行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服务机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明、声明和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8楼81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投标保证金:/。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9:30在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8楼813,投标人可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四、业务咨询: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612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7857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楼718室
联系人 :琚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050709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