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金华市国资委《金华市市属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金国资发﹝2020﹞62号)及我公司金国经政﹝2021﹞19号《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为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联合进行定点资金存放公开招标。
一、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简述 |
存款 期限 |
1 |
定点资金存放 |
不少于14000万元 |
壹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商业)银行,且在金华市区设有分支机构;每家银行只限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由其上级机构自行协调。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4)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公告期及网站:
1、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
2、公告网站:金华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jhcqjy.com)。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公告期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及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楼718室
3、线上报名及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报名资料提交至邮箱276867838@qq.com(资料须彩扫),并预留招标文件接收邮箱(由于预留信息有误造成无法接收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六、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有)授权下属支行网点提供本项目服务的,附该支行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服务机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明、声明和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8楼81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9:30在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8楼813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楼
报名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楼718室
联系人 :琚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050709
附件(如需):服务机构授权书.doc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