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9台压路机资产包转让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ZJ2017DF100058 | 监测编号 | GR2017ZJ1000278 |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 | 140.000000 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17-07-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7-08-08 | |||||||
标的所在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7-26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涉及的标的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所有的9台压路机资产包,详见《压路机资产包标的清单》。 2.该项目相关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该批次压路机(9台)为旧设备,其中“压路机资产包标的清单”中的B05、B06号缺件,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按交易时设备现况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不保证设备随机资料完整齐全。实际勘察设备时不保证热机启动。 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受让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公告挂牌期:自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交所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5室),逾期无效。浙交所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查询手续或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5.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自然撤牌。 6.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7.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本所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自由报价起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以公告为准。 8.转让方联系方式:周魁,18758922092。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挂牌价格:140 万元; 2、付款方式:合同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3、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14万元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因标的磨损等原因造成标的实际交割重量、质量等与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不再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方不保证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不保证设备随机资料完整齐全。实际勘察设备时不保证热机启动。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设备提货地点为转让方设备仓库,转让方提供装车场地。提货时设备吊装、运输等由受让方负责,所发生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向转让方另行支付施工安全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除存货资产以外的设备、厂房、门窗、办公设施、空调、电扇等非评估报告内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拆除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受让方完成搬移后未出现上述情形的,则转让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金代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标的物交割及搬运事项: 1)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自然日内,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乙方无法按时完成清运的需按5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仓储费; 2)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书面确认《资产交易合同》,上述合同、协议作为提交受让申请材料的一部分。当意向受让方成为标的最终受让方,须按网络动态报价资料规定的时限签署以上合同。受让方须遵守并严格履行上述合同及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4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7331110182600086740 开户行:中信天水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 | |||||||||
法定代表人 | 佘震洲 | |||||||||
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 0702 7045 4510 5J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7-03-30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机电设备公司申请让售闲置 报废设备的批复 | |||||||||
转让方联系电话 | 18758922092 | 转让方联系人 | 周魁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1-87297161 87710241 13989847305 15068750575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国际4-1805 | 交易机构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