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婺城交通发展公司
八一南街松涛苑4幢1-1101室房产处置的相关补充通知
各竞买人:
金华市婺城交通发展公司八一南街松涛苑4幢1-1101室房产转让,竞得人按成交额的1%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后3日内付清。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发布时间:2018-03-27访问: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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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