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西开发区启动区块3号路以南工业用地及厂房项目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17:50:29访问:1788

  • 项目编号:JHCQ2019100000000001
  • 参考价格:1659.2014
  • 有效期:20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实物资产

 

金西开发区启动区块3号路以南工业用地及厂房项目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金西开发区启动区块3号路以南工业用地及厂房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JHCQ2019100000000001

挂牌价格(万元)

1659.2014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9年3月19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9年4月16日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竞价日期

根据情况,另行公告。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

标的具体信息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1、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19年3月19日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资产交易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基本情况:根据登记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的浙(2018)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59366号不动产权证书记载,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及厂房坐落于金华市汤溪镇金西开发区启动区块3号路(丹霞路)以南,土地使用权面积20385m2,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期限2054年11月28日止;房屋建筑面积16841.66 m2,房屋性质为自建房,用途为工业厂房。该宗地需在2020年12月11日前竣工,待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后需重新申请变更登记。

2、公告挂牌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和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3、转让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产权受让申请登记文件》中的意向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时,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意向报价,并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转让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产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办理报名登记等手续。
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7、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可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处置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通过后3个工作日应交纳30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买保证金后获得交易资格。

2、受让方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转让涉及的税费承担:在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资产评估、法律文书、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必须在金华开发区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进行税务登记及统计备案;实施的工业项目需符合《金华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要求,受让方同开发区相关部门签订《投资协议》,按现行标准重新约定开发建设期限、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

5受让方完成在金华开发区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及统计备案、与开发区签订《投资协议》等手续后,自行办理标的产权变更、过户等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如受让方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的,代办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和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域规划要求。
7
标的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每亩年产值不得低于400万元/亩,亩产年税收不得低于15万元。

8受让方从事的生产活动产生的环保、噪音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9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处置活动终止。

10转让方有权在竞价会开始前撤销所转让标的,转让方和交易所不对意向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1受让方按成交额的0.4%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当日付清。













报名方法

意向受让方除在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外,应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1)提供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如采用委托授权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3)对竞价会资料全部条款内容的书面确认意见。(4)参与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准文件。(5)保证金银行回单。(6)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2、处置方案


征集到一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增价报价法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3、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4、保证金交纳规则


交纳时间

资格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额度

300万元人民币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等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账号:0188990743123519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金华鑫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潭路589号2#科研楼618室


法定代表人

徐建华


注册资本(万元)

100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701MA29PGD28P


国资监管机构

金华开发区国资办


备案文件类型

资产评估


主管部门名称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19年2月26日


四、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任勇、万玉良

联系电话

0579-82050710 82050709


传真

0579-82467565

联系地址

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06室


转让方

金华鑫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