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金华市八一北街433号、人民东路438号、人民西路763号三处房产进行整体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金华市八一北街433号、人民东路438号、人民西路763号三处房产整体转让项目。
二、转让底价:17500万元,交易保证金:3000万元。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金华市八一北街433号,房屋建筑面积11120.43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建成于1995年,共14楼,另有地下室,面积1519.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559.3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建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12月15日。
金华市人民东路438号,1-4楼房屋建筑面积1383.67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总楼层为8层。土地使用权面积116.7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自建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0年1月18日。
金华市人民西路763号,房屋建筑面积8744.17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综合用地/办公,总楼层为5层。土地面积287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自建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4年11月5日。
以上三处房屋,整体打包转让。
四、报名、咨询、看样地点:即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五、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六、竞买对象:
竞买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到房地产登记部门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本地区住房购买政策的规定。
七、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清楚、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及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等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采用授权委托的,需到交易所当场办理委托手续。
4、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准文件,根据章程和企业管理制度等规定,提交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准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5、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
6、属联合竞买的,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八、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0年8月 21日上午10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
九、其他: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本人结算账户汇出,不接受他人代为转账。
联系电话:82050710、82050709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