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
受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及转让底价:
标的1:金华市本级等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空调一批。转让底价30000元,保证金10000元,设有保留价。
标的2:婺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报废空调一批。转让底价300000元,保证金50000元,设有保留价。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为经市、区财政局核销的报废资产,使用年限较长,性能差,大部分已残缺不全破损严重,无修复利用价值。数量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三、竞买人基本条件:
1、本次资产处置的竞买人可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如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现场展示时间:
时间:2021年1月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止。
地点:金地路550号,婺城区政府大院内(自行看货)。
请各意向竞买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看货,逾期交易所和转让方不再组织现场展示。
五、报名手续和报名、交纳保证金时间:
若愿意参加此次竞价活动,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请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同时提供保证金银行回单。
本次资产转让报名费200元,在报名时交纳。
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下午16时整止,逾期无效,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标书投递时间、地点: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5日下午16时前止,逾期不再受理。投递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一旦投递标书后,不允许更改或撤回。
七、现场开标时间:
现场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6日上午9时整。竞买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竞买人将自动放弃查验标书密封情况等权力。
八、现场开标地点:
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转让方式:
公告期间若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取书面一次性密封式报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确定各标的受让方。
十、受让方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并在付清成交款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物。标的1标的2在付清成交款后2个工作日内完全提取标的物,按转让方提货要求完全提取标的物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全提取标的物,如违约则从保证金中每天扣除500元。
十一、未受让的竞买人于2021年1月7日起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二、标的如取消竞价,委托人和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三、竞买人自行下载并详细阅读附件《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期报废资产处置规则》及各标的标书。一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投递标书后,即表示竞买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响应并遵守本公告及《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期报废资产处置规则》的各项规定。
十四、本次资产处置标书请在本公司网站下载,各意向竞买人按标书范本格式要求制作标书。
十五、本公司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
联系电话:0579-82050710、82050709
开户单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账 户:0188990743123519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