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对其所属下列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及保证金
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酒店报废资产,转让底价:5300元,保证金:1500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标的包括空调、电脑、更衣柜、电动擦鞋机、点钞机等资产,均已报废,使用年限较长,大部分已残缺不全,破损严重,无修复利用价值,品种、质量和数量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此次公开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转让行为已经转让方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应批准通过。
三、转让方式
公告期间若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竞买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标的展示
本次标的现场展示地点: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地下室(两处堆放点);
展示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1:00;
看货联系人: 方女士,联系电话:18967439228;
处置事项联系人:罗女士,0579-82295068。
请各意向竞买人按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看货,逾期交易所和转让方不再组织现场展示。
六、报名手续:
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自然人须由本人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委托和受托双方须在报名现场签署委托书);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资料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如保证金通过银行柜面现金缴存的,报名时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单。
本次资产转让报名资料费200元,在报名时现场交纳(一经缴纳不予退回)。
七、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下午17:00整止,报名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或逾期均不予受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且不得委托他人打款(缴款账户信息: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账号:0188990743123519)。
八、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9:00整,逾期不再受理。
竞价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