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及保证金
标的1:浙G25118奔驰商务车1辆,转让底价19000元,保证金5000元;
标的2:浙G22717奔驰商务车1辆,转让底价18000元,保证金5000元;
以上价格均以人民币计价。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均为原营运旅游客运商务车,状况一般,详细参数如下表: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 型号 | 车辆识别代码 | 初次登记 日期 | 年审到期 | 保险 情况 | 里程数 (约万公里) | 强制报废时间 |
1 | 浙G25118 | 梅赛德斯-奔驰牌FA6730B | LB1RF4492E8002748 | 2014.8.7 | 2021.08 | 交强险未到期,无商险 | 37.1565 | 2029.8.7 |
2 | 浙G22717 | LB1RF4493D8001980 | 2013.8.23 | 2021.08 | 53.4933 | 2028.8.23 |
上表参数仅供参考、实际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此次公开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转让行为已经转让方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应批准通过。
三、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间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最高价确定为受让方。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可以参与任何一个或多个标的的报名活动。竞买人交纳一个标的的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成功受让后,不能参与下一个标的的竞价活动;竞买人交纳多个标的的保证金,可以竞得多个标的,直到保证金用完为止。
2、本次标的车辆转让不含车牌号,车辆原有号牌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竞买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标的展示
时间:2021年9月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止。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46号公交集团停车场内,李先生15067099957。
请各意向竞买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看货,逾期交易所和转让方不再组织现场展示。
七、报名手续
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自然人须由本人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委托和受托双方须在报名现场签署委托书);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资料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如保证金通过银行柜面现金存入的,报名时须提交保证金现金缴存回单。
本次资产转让报名资料费200元,在报名时现场交纳(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八、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9日下午17时整止,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或逾期不予受理。竞买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款账户信息: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账号:0188990743123519)。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30整。
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联系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