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拆除及残渣清运项目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访问:5251

  • 项目编号:JH2021ZC1061
  • 参考价格:
  • 有效期:5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实物资产

转让公告

 

受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转让底价、竞买保证金

1、标的名称: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拆除及残渣清运项目。拆除的钢结构零部件均归受让方所有。

2、标的基本情况:拆除范围为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两幢报废实训楼,使用年限较长,无修复利用价值。经现场勘查,拆除面积总计约1715平方米。其中一幢实训楼墙体4米左右为砖混结构,屋顶为钢结构搭建,占地面积约1390平方米,拆除面积约1390平方米;另一幢实训楼为钢结构房,占地面积约325平方米,拆除面积约325平方米。上述事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拆除后需把残渣和废弃物清理出场地。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转让行为已经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3、转让底价:人民币30000元,设有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间若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取书面一次性密封式报价方式确定标的受让方(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施工要求

1、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须为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须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提供详细施工方案:含拆除及运输方案并注明施工完成期限,施工期间施工如不满足转让方规定的《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拆除项目施工要求》(见附件竞价文件),转让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因解除或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方承担。

5、拆除工程施工工期:15日,施工时间:另行商定。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展示地点: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婺城区罗店镇水厂路北)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18967410699 。

请各意向竞买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看货,逾期交易所和转让方不再组织现场展示。

五、报名手续、保证金缴纳金额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1、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报名登记及竞买承诺函;3、现场踏勘承诺书;4、完整竞价文件签字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下午16时整止,报名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本次资产转让报名资料费200元,在报名时交纳(一经缴纳不予退回)。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下午16时整止,逾期无效,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账户为开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账号:9558851208010851878

六、报价单投递时间、地点:

投递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9日下午16时整止,逾期不予受理。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报价单一经投递后,不允许更改或撤回。

七、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 10月11日上午9:00整。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竞买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现场竞价会,不参加现场竞价会的竞买人将自动放弃查验报价单密封情况等权力。

九、联系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5、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拆除竞价文件.doc报价单封面.doc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