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两辆旧机动车转让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对下列标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转让信息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车辆号牌 | 初次登记日期 | 已行驶里程 (约万公里) | 转让底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粤海YH5075TQZ02P | 浙G22117 | 2013-6-13 | 88000 | 64260元 | 10000 | 黄牌 |
2 | 江铃JX104TSGB24 | 浙G2E033 | 2013-12-24 | 43000 | 18000元 | 4000 | 蓝牌 |
本次标的资产处置共分为2个标的,标的资产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资产清单中各标的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此次资产处置行为已完成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转让方、交易所不能保证标的资产的品质,亦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间若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按最高报价确定标的受让方。
三、竞买人基本条件
1、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或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现场展示时间
看货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看货联系人:祝经理13305790786
看货地点:金华市宾虹西路355号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请各意向竞买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看货,逾期交易所和转让方不再组织现场展示。
五、报名手续及报名、交纳保证金时间
1、报名手续:本次资产处置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自然人报名须由本人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报名,委托方和受托方须在报名现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报名,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单位报名所涉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若愿意参加此次竞价活动,请携带相关材料及证件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办理报名登记。
3、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下午16时整止,逾期无效,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本次标的资产处置报名费200元,在报名时交纳(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六、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
1、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计算。
2、各标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全部标的物移交或过户完成后,经转让方确认后,办理退还相应履约保证金手续。(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现场竞价时间、地点
现场竞价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整,请报名合格、有效的竞买人准时参加,逾期无效。
现场竞价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
账 户:9558851208010852454
联系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
联系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