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本公司坐落于丹溪路63号(假日城市花园)店面房1间,面积63.15平方米,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店面房的使用范围:办公用房、商店仓储等(禁租洗车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二、招租原则:采用最高报价的方法确定承租户;
三、租金标准:设定最低报价,不设上限。最低报价:30元/平方米.月,
四、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1元/平方米.月;水、电费由承租户按表计量向自来水公司、用电管理所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
五、租期:租期自中标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第二年租金自2017年12月1日起租金递增5%。
六、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
七、联系电话:82497503。
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