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座柴油罐一年租赁权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2座柴油罐一年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ZJ2018DF100027 | 挂牌价格 | 78.000000万元(首年)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 - 金华市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容积约2000立方米 | 出租用途 | 用于柴油的储存、接收、装卸等,不作调和使用 | ||
租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免租期 | 无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 租赁期限至 | ||||
其他情况说明 | 金华油库属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有,拟出租油罐资产在金华油库内。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华油库占地面积为43620.3平方米,油库设计库容为10000立方米,6个立式内浮顶柴油罐(其中1000m3油罐4个,3000m3油罐2个),油库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洞溪工业区,距衢州市区98公里、丽水市区120公里,油库紧邻330国道,拥有铁路专用线一条,可同时停靠30个槽罐车。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并具有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证书。 | ||||
交易条件 | 1.挂牌价格:78万元/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当年柴油累计出库数量高于20000吨时,租赁方将在基础年租金外支付额外租金,额外租金标准为20元/吨,年度出库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按时结算。 2.竞租保证金:7.8万元。竞租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且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无。 5.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 ||||
公告期限和其他事项 | 1、公告挂牌期:自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 2、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http://bid.zjpse.com)报价(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上午10:00至2018年2月5日上午10:00。限时报价起始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上午10:00 )。 3、若公告挂牌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决策和批准文件 | 办公会议纪要 | ||||
二、处置方案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是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78,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7331110182600086740 开户行:中信天水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租方联系人 | 吴先生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858073623 | 出租方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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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秦振华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87710241/15068750595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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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