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市街205号-213号商业用房六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0-05-15访问:1538

  • 项目编号:JHCQ2020017000000001
  • 参考价格:676.0
  • 有效期:10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房屋租赁权
 

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对金华市西市街205-213号约4334.55平方米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和交易保证金

    标的名称:金华市西市街205-213号约4334.55平方米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

转让底价和交易保证金:第一年年租金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676 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位于金华市西市街205-213号,与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属于同一商业体,持金房权证婺字第00457773号不动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4334.55平方米,总层数为5层,一层为866.95平方米,2-5层共3467.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如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上述证载面积有差异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但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等不作调整。租赁房屋现存在租赁情形,本次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设施以展示现状为准。

三、报名、咨询、地点

即日起至2020528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相关材料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528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四、竞租对象

1、自愿在租金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法人;2、具有2年以上投资运营管理5000平方米以上百货综合类商业体项目(截至公告发布之止);3、近两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记录的信用报告。

五、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承诺函;

2、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根据章程和企业管理制度等规定,提供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4、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

5、提供实缴注册资本金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

6近两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两年年终纳税申报表、企业会计年报表;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记录信用报告;

82年以上投资运营管理5000平方米以上百货综合类商业体项目的证明材料(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9、交易保证金回单。

六、特别事项说明

1、租赁用途:房屋租赁用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百货综合类商业经营项目,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经营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有违社会道德或任何违法的行业;不得用于从事产生环境污染或扰民项目;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存仓库;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气瓶等其他事项,不得有人员居住、生活。受让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违反本条的视为受让方严重违约。该房屋是否适合竞租人所要经营的项目,由竞租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出租方概不负责。

2、租金支付:若原承租人竞得须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新的受让方在接到交易所书面缴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6年,自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4、招租服务费:按第一年招租成交租金的 0.9%  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支付招租服务费。

5报名时须交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

七、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0529日上午9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82050709  82050710

招租资料:200/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515 

竞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