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八一南街21号市体育馆南门厅110办公室两年租赁权及新华街362号201、301室、2-4层房屋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名称、面积、租赁期限、招租底价:
标的序号 | 房屋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租期(年)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八一南街21号市体育馆南门厅110办公室 | 15 | 2 | 10000 | 2000 |
2 | 新华街362号201室 | 54 | 3 | 9000 | 2000 |
3 | 新华街362号301室 | 54 | 3 | 9000 | 2000 |
4 | 新华街362号2-4层 | 420 | 3 | 58500 | 20000 |
其中,上述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上述标的房屋目前均为闲置状态。
二、报名、咨询、地点: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三、报名要求:
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时自然人带身份证,法人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须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特别事项说明:
1、租赁用途:标的1房屋租赁用途须为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体育类办公项目,经营范围须和体育产业相关;其他标的房屋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或办公(餐饮、娱乐、洗浴按摩及危化品、殡葬、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行业除外)。所有标的房屋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
2、租金支付: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成交租金、招租服务费以及相应合同履约保证金。
3、招租服务费:竞得人的招租服务费按成交租金×租赁年限×1.05%计算,并从竞得人的招租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4、竞租人在报名时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
5、公告期间若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现场展示:各竞租人自行勘察现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9161388
六、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9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16。
联系电话:82050709 82050710
报名费:200元/份。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