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高标2#、3#仓库两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名称
序号 | 坐落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租赁年限(年) | 招租底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高标2#仓库 | 7089 | 7555.65 | 2 | 262.93 | 5 |
2 | 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高标3#仓库 | 6558 | 6988.14 | 2 | 243.18 | 5 |
二、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区仓库,按照国际标准化仓储设施建设,可用作立体仓,消防级别(丙二)。单层钢混框架+轻钢结构,净高9.6米,南北双向进出货,配1.4米高月台,单开间间距7.8米,门宽5.7*高4.5米。东临浙中多式联运枢纽港和未来华东联运新城拓展区,南临公路港,北临铁路南货场,西靠金华南站。目前仓库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仓库电压工率210KW,房产证正在办理当中。
三、转让方式
采用公开竞价方式。
四、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仅限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仓储项目,不含有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受让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合同签订
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浙中公铁联运港标准仓库租赁合同》。
六、租金、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第一年租金的组成部分。
2、履约保证金:高标2#仓库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6万元,高标3#仓库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5万元,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高标2#仓库、高标3#仓库租金第二年起的按《浙中公铁联运港标准仓库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方支付。
七、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两年。自租赁合同起始日起30天为免租期,免租期间,出租方不向受让方收取租金。
八、招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九、现场展示
报名期间,拟参加竞买者自行对标的进行勘查,安全责任自负。实地勘查联系人:吴先生 13967960646。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甬街铁路南货场内。
十、报名、咨询、地点
1、即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十三、竞买人报名时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清楚、完整的报名登记及竞买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根据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提供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5、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原件);
6、银行保证金回单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现场竞价时间和地点
1、竞价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时整。
2、竞价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地址、电话
联系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
联系电话: 82050709 82050710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