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虹西路、胜利北街两处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0 11:22:32访问:1863

  • 项目编号:JH2021ZL1008
  • 参考价格:
  • 有效期:五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房屋租赁权

宾虹西路、胜利北街两处房屋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以下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名称、面积、租期、招租底价及竞租保证金等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约平方米)

租期(年)

招租底价

(元/第一年)

竞租保证金

(元)

1

宾虹西路355号店面

240

3

79000

10000

2

胜利北街603号第三层办公房屋(3间)

70

5

10000

10000

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标的房屋具体结构及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标的房屋以现状对外招租其中标的1:宾虹西路355号店面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此次招租行为已完成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二、报名、咨询、地点:

即日起至2021226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226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三、报名要求:

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时自然人带身份证,法人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他人办理的,须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特别事项说明:

1、租赁用途:标的1:宾虹西路355号店面应用于经营用途,但不得用作饭店、餐饮类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工原材料等高危险产品,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2:胜利北街603第三层办公房屋(3间)租赁用途只允许用作办公用房,不得用作饭店、餐饮类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工原材料等高危险产品,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由承租方自行咨询有关部门,招租方概不负责。

2、租金支付:各标的房屋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均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成交租金、招租服务费以及房屋合同履约保证金

3、招租服务费:竞得人的招租服务费按成交租金×租赁年限×1.05%计算,并从竞得人的招租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4、竞租人在报名时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

5、公告期间若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展示:

各竞租人自行勘察现场,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13305790786

六、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31上午9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16。

联系电话:82050709  82050710

资料费:200元/份。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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