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虹西路、胜利北街两处房屋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以下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名称、面积、租期、招租底价及竞租保证金等: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约平方米) | 租期(年) | 招租底价 (元/第一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1 | 宾虹西路355号店面 | 240 | 3 | 79000 | 10000 |
2 | 胜利北街603号第三层办公房屋(3间) | 70 | 5 | 10000 | 10000 |
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标的房屋具体结构及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标的房屋以现状对外招租。其中标的1:宾虹西路355号店面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此次招租行为已完成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二、报名、咨询、地点: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三、报名要求:
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时自然人带身份证,法人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他人办理的,须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特别事项说明:
1、租赁用途:标的1:宾虹西路355号店面应用于经营用途,但不得用作饭店、餐饮类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工原材料等高危险产品,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2:胜利北街603号第三层办公房屋(3间)租赁用途只允许用作办公用房,不得用作饭店、餐饮类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工原材料等高危险产品,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由承租方自行咨询有关部门,招租方概不负责。
2、租金及支付:各标的房屋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均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成交租金、招租服务费以及房屋合同履约保证金。
3、招租服务费:竞得人的招租服务费按成交租金×租赁年限×1.05%计算,并从竞得人的招租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4、竞租人在报名时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
5、公告期间若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展示:
各竞租人可自行勘察现场,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13305790786。
六、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9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16。
联系电话:82050709 82050710
资料费:200元/份。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