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其所属多湖商务区临时停车场内洗车场地3年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多湖商务区临时停车场内洗车场地3年使用权。
2、标的情况:场地坐落于金东区多湖商务区临时停车场内(南沿光南路,北靠宾虹东路,西至东市南街,东至栖凤街),目前该洗车场地为空置状态,钢棚(临时简易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已拆除,水电配套设施齐备,钢棚西侧带深水井一口。本次招租标的仅为出租人委托的场地使用权,场地面积数据、具体坐落及所辖范围仅作参考,以实际现场现状为准。
3、此次公开招租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招租行为已经出租人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应批准通过。
二、招租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公开招租。
三、招租底价、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招租底价:72600元/年;
2、竞租保证金:20000元,不计利息,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打款。收款单位为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账号:0188990743123519)。
3、履约保证金:按成交后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交纳(金额规整到百位,十位数四舍五入,不计息),作为履行合约义务的担保,与第一年租金一并交纳。
四、租赁期限、租金增减及租赁用途
1、租赁期限:三年。
2、租金增减情况:不递增。
3、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洗车及配套服务项目,不得经营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有违社会道德或任何违法的行业;不得用于从事产生环境污染或扰民项目;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存仓库;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气瓶等其他事项;不得用于人员居住、生活等;不得用于不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存放;不得利用所租场地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竞租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现场展示
竞租人如未实地勘察参与竞租的,视为对标的场地坐落、面积、实际现状等均无疑义。需现场勘察标的场地的,可自行前往,如有疑义,请在竞价前与出租人或交易所进行详细沟通了解,一经参加竞价,即视为对标的场地现状予以认可。
七、报名须知
(一)即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16时止至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法定工作日以外和逾期均不受理。
(二)报名提交资料:1、现场踏勘承诺书;2、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报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自然人报名的,提交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人和受托人须携带各自身份证件同时到报名地点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三)报名时须签署《竞租人承诺函》。
(四)报名费按100元/份,现场报名时交纳(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6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八、特别事项说明
1、款项支付: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招租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3%计算(取整至个位)。
3、竞租人在顺利承租后,在经营期间,如开设预收费、会员充值、会员卡、年卡、押金等形式的,需向出租人额外交纳10万元担保金,担保金作为承租期间承租人对相关经营形式依法依规履行合约承诺义务的担保,在租期届满后无息退回。
4、竞租人在顺利承租后,在经营期间,如要增设机械洗车、自动洗车等涉及租用场地扩大的,需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审核同意后,另行划定和计收租金。
5、其他未尽事项说明,详见本项目招租规则及《场地租赁合同(样本)》。。
九、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