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其所属青春路167号(原32号宿舍)第6号营业房及芙峰街165号1幢二层5间商业办公用房三年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清单
序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约㎡) | 租金底价 (元/第一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期 | 备注 |
1 | 青春路167号(原32号宿舍)第6号营业房 | 29.2 | 13500 | 2000 | 三年 | 空置 |
2 | 芙峰街165号1幢二层5间商业办公用房 | 220 | 23800 | 5000 | 三年 | 空置 |
本次招租标的仅为出租人委托的房屋使用权,面积、具体坐落及所辖范围仅作参考,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此次公开招租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招租行为已经出租人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应批准通过。
二、招租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公开出租。
三、竞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打款,不计利息。收款单位为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账号:9558851208010851910)。
2、履约保证金:按各标的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金额规整到百位,十位数四舍五入)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担保,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赁用途
1、租赁期限:三年。
2、租金情况:成交价即为第一年年租金,次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3、租赁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办公或生产经营项目,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经营餐饮(杜绝开办私人会所、一桌餐)、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上述房屋是否适合竞租人所要经营的项目,由竞租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产权方(出租人)概不负责。
六、标的展示
竞租人可自行现场勘察标的房屋或联系交易所/出租人引导现场勘察,如未实地勘察参与竞租的,视为对标的场地坐落、面积、实际现状等均无疑义,关于标的场地参数的任何疑义,出租人和交易所概不负责。竞租人勘察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责任均自行承担。
七、报名须知
(一)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下午16时止至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法定工作日以外和逾期均不受理。
(二)报名提交资料:1、现场踏勘承诺书;2、法人组织报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自然人报名的,提交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人和受托人须携带各自身份证件同时到报名地点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三)报名时须签署《竞租人承诺函》。
(四)报名资料费按200元/份,现场报名时交纳(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下午16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八、特别事项说明
1、款项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招租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租赁年限×1.05%计算(取整至个位)。
3、其他未尽事项说明,详见本项目招租规则及《房屋租赁(场地有偿使用)合同范本》。
九、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9:30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