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东路2处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以下资产5年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坐落 | 建筑面积 (约㎡) | 产权形式 | 租期 | 招租底价 (元/第一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1 | 金华市人民东路101号2-5层 | 908.92 | 商业服务用地、住宅、办公/住宅 | 五年 | 232229 | 46500 | 46500 |
2 | 金华市人民东路97号、99号 | 65.00 | 商业服务用地、住宅、办公/住宅 | 五年 | 61448 | 10000 | 5000 |
其中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此次招租行为已完成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二、报名、咨询、展示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展示方式:各竞租人可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现场勘察。
三、报名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
四、特别事项说明:
1、租赁用途:房屋租赁用途须为标的房屋产权形式对应用途,承租人用于经营或办公的,应为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生产经营或办公项目;所有标的房屋不得经营餐饮(杜绝开办私人会所、一桌餐)、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标的房屋是否适合竞租人所要经营的项目,由竞租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产权方概不负责。所有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租金及款项支付:房屋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二年(含)起租金在前一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递增3%。
3、招租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年租金×租赁年限×1.05%计算。
4、标的2:金华市人民东路97号、99号标的房屋给予一个月(30天)装修免租期,其余标的房屋给予三个月(90天)装修免租期。
五、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交纳某标的房屋竞租保证金后,可参加该标的房屋的竞价,不得参加该标的以外房屋的竞价。缴纳多份保证金的可参加多个标的的竞租,直到保证金用完为止。
六、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9:30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82050709 82050710
报名费:200元/份(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