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其所属印刷厂全套印刷设备转让及厂房三年租赁权出租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印刷厂全套印刷设备转让及厂房三年租赁权出租。
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1:印刷厂全套印刷设备转让,标段2:印刷厂厂房三年租赁权出租。
2、标的情况:
标的印刷厂坐落于浙江师范大学校内东北处,其中厂房(3#实训楼一楼、二楼36米*24米*2层约1728平米,4#实训楼二楼54米*24米约1296平米,共计约3024平方米,其中3#实训楼一楼阴影部分24米*12米约288平米于2022年3月份到期后交付使用),为钢混结构。全套设备共计31台,主要有胶头联动线设备、双面印刷机、配页机等,详见厂房附图和设备清单。该印刷厂目前为存续自营状态,具体以现场实况展示为准。
3、此次公开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转让行为已经出让方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应批准通过。
二、处置方式
1、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公开转让/出租;
2、按标段1全套印刷设备转让价和标段2厂房三年期总租金的合计总价进行竞价,起叫价为1574490元,竞价结束顺利成交,如产生溢价的,溢价部分按标段1和标段2各50%比例进行分配。
三、挂牌底价、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挂牌底价:1574490元;
标段1:印刷厂全套印刷设备转让,621390元;
标段2:印刷厂厂房三年租赁权出租,953100元/三年。
2、交易保证金:300000元整,不计利息,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打款。收款单位为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账号:9558851208010852538)。
3、履约保证金:按成交年租金的20%交纳(四舍五入取整至百位,不计息),作为履行合约义务的担保。
四、厂房租期、租金情况及用途
1、租赁期限:三年;
2、租金不包含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其他一切规费税费;
3、租赁期间不涉及装修免租期;
4、三年租金不递增。
5、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生产经营或办公项目。从事的各项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经营餐饮类(明火)、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不得经营根据房屋现状对进排水、用电用气等有特殊条件限制的行业。上述房屋是否适合意向受让方所要经营的项目,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有关部门,转让方(出租人)概不负责。
五、受让对象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印刷行业企业法人,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标的展示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实地勘察标的厂房坐落、面积、设备品牌、数量、质量等实际现状,一切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如未实地勘察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厂房坐落、面积、设备品牌、数量、质量等实际现状均无疑义。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13505790668。
七、报名须知
(一)即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下午16时止至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如有变动可电话确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法定工作日以外和逾期均不受理。
(二)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登记及竞买承诺函、现场踏勘承诺书;
2、竞价文件确认件(封面及骑缝页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报名费按200元/份,现场报名时交纳(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月14日下午16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八、特别事项说明
1、款项支付: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厂房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全套印刷设备转让价款。
2、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3%计算(取整至个位)。
3、受让方在付清厂房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全套印刷设备转让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出租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和《经营服务用房管理合同》,合同签订之日即视为标的完全交付日。
4、标的交接在转让方(出租人)和受让方之间进行,移交时按标的现状进行交付,合同签订之日即视为标的交付完毕,厂房租赁合同起始日按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5、厂房附图中3#实训楼一楼阴影部分24米*12米约288平米于2022年3月底前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年成交租金不作额外补偿。
6、其他未尽事项说明,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具体内容。
九、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9:30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