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启行楼部分场地招租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JH2025QT1002发布时间:2025-01-10 17:24:16访问:135


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浙财资产[2022]154号)及有关规定,就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启行楼部分场地招租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重新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以平台生成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启行楼部分场地招租

三、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1.本次招租范围(标的)为: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启行楼部分场地。

标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环城东路168号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东北角,北入口东侧,整栋启行楼共9层,为2024年新竣工建筑,本次拟出租的部分场地为启行楼一层大厅(部分)、二层走廊(部分)、四至九层整层、地下一层停车位32个(其中部分配备充电桩),面积共计约为7860.38平方米。面积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为准。

2.标的现状:空置,装修及设施设备以实际现状为准。

3.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到2032年12月31日止。

4.本项目不涉及装修免租期。年租金不递增。

5.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承租人。

6.招租说明表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经营业态

最低限价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启行楼部分场地

7860.38

仅限用于酒店类经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91

15

备注:

1)本项目中标人应自筹资金按照中高档酒店标准进行统一设计和装修,装修投资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

2)酒店名称不得使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冠名,对外运营平台不得使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浙技师等学校名称

3)允许中标人投资注册一家独资子公司运营酒店,但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取消其承租资格;中标人不得以承租的资产或其他权益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4)其他未尽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酒店经营管理1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及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经营范围变更材料为准,且须同时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态不允许拆分。不可挂靠其他公司、不可转包。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点至2025210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4.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在完成保证金转账后,及时查看报名界面保证金状态,显示“已支付”则表示保证金汇款和匹配成功。

、投标截止时间和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21114时00分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天13:3014:0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收。

、标书异议和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202512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平台在线向招标人或交易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2.招标人或交易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答复、更正等,将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211140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投标人报名成功或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并不代表已获合格投标人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被确定为有效投标人,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一切与投标有关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2.金华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jhcqjy.com/);

3.浙交汇平台金华分中心(https://www.jhcqpt.com/)

、业务咨询

1.招标人信息: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后勤资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0579-82173815 周老师

2.交易机构信息: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9-82050556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73598 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