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JHCQ2020008000000001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0/3/12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0/5/9 | ||||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 金华 |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
一、增资企业承诺 | |||||||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金华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 |||||||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 |||||||
4、我方承诺将按照不低于增资公告披露的投资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等要求和条件择优选择投资人并签订增资协议;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增资项目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不低于11289.66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2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拟新增注册资本1068.0851万元—5577.7778万元 | 拟增资价格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发展公司电商平台和进一步落实公司“走出去”战略,在电商平台的技术和推广等方面规划投入,在外地开设五金市场等方面进行深入筹划。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 | ||||||
增资扩股信息发布期满,征集到1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最终投资人经增资企业原股东审核同意,与增资企业及增资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增资达成。 | |||||||
若出现以下情形,本项目终结: | |||||||
1、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本次增资扩股终结; | |||||||
2、征集到1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但意向投资人未与增资企业及原股东就增资事项达成一致,或未取得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意,本次增资扩股终结; | |||||||
3、若本次增资扩股确定最终投资人和增资价格后,该投资人未履行本次增资公告中约定的义务的,导致本次增资无法完成的,本次增资扩股终结。 | |||||||
4、在增资未完成前,若增资企业申请本项目终结的,本项目就终结。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72%;员工持股平台拟持股比例不高于8%;公开增资投资人合计拟持股不高于20%。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本次增资员工持股平台将以非公开协议方式与外部投资人同时同股同价完成本次增资工作,共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完成出资,享有同等权益;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1%-8%。 | ||||||
增资服务费 | 最终投资人应在增资协议签署当日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支付投资金额万分之八的增资服务费。 | ||||||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
名称 | 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五金北路27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夏霆 | 成立日期 | 1992/12/10 | ||||
注册资本 | 20080.000000万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0080.00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784147468185W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日用五金制品(不含计量器具),五金工具、通用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具,电子产品(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体育用具(不含弩),日用陶瓷制品、办公自动化设备、防盗门、旅游休闲用品、健身器材、日用玻璃制品研发、销售;市场经营管理;会展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金属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木竹材料、危险化学品),衡器、日用百货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302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比例(%) | ||||
1 | 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合并) | ||||||
项目 /年度 | 2019(截止到9月30日) | 2018 | 2017 | ||||
资产总额 | 54787.429592万元 | 127097.879230万元 | 124445.357990万元 | ||||
负债总额 | 23930.108272万元 | 46529.861947万元 | 49167.640861万元 | ||||
所有者权益 | 30857.321320万元 | 80568.017283万元 | 75277.717129万元 | ||||
营业收入 | 18533.407747万元 | 22452.272767万元 | 22617.796419万元 | ||||
利润总额 | 6215.079378万元 | 7168.180342万元 | 16131.663904万元 | ||||
净利润 | 4645.732962万元 | 5290.300154万元 | 11491.277682万元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0/1/31 | 46845.287367万元 | 15125.227595万元 | 31720.059772万元 | 1179.166579万元 | -332.460711万元 | -332.460711万元 | |
估值或评估情况 | 估值或评估机构 |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估值或评估基准日 | 2019年9月30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年10月30日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估值/评估价值 | |||||
资产总额(万元) | 50966.604959万元 | 258669.928353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 | 23022.14962万元 | 23022.149620万元 | |||||
净资产(万元) | 27944.455339万元 | 235647.778733万元 | |||||
单位注册资本对估值或评估值 | 235647.778733万元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永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永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784255056188N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永康市人民政府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 永政发【2019】110号 | ||||||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战略投资人应为在中国依法有效存续的非国有的企业组织。 2、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和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 3、 战略投资人或其关联企业拥有较强市场管理经验,或具有较强电商平台运营经验。 4.、战略投资人穿透股东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需要配合增资企业改制中介机构对投资者股东人数进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核查资料,安排访谈等)。 5、战略投资人及其关联企业不得从事或投资与增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须提供书面承诺)。 6、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7、意向投资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无利益关系及其他国家规定应当回避的关系(须提供书面承诺)。 8、意向投资人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股份代持情形。 9、意向投资人需承诺自完成本次增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至公司上市前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若公司自完成本次增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未能上市的,则战略投资人自完成本次增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60个月后可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转让(IPO申报期除外);同时,在公司上市后,战略投资人需承诺36个月锁定期(须提供书面承诺)。 | ||||||
增资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增资人情况。意向投资人在向交易所递交其符合本项目投资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且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可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合法合规且符合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下给予配合。意向投资者提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增资公告披露的价格进行增资。意向投资人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交易所资格确认结果书面通知之次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交纳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投资人应于2020年 5月9 日下午4:00前公告截止日前到交易所办理投资申请登记,交易所将意向投资人投资申请情况及投资申请材料反馈至增资企业,由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增资企业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出具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交易所在收到增资企业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后向合格意向投资人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合格意向投资人应按《资格审查结果通知》通知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4、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于《增资扩股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增资款。《增资扩股协议》以增资企业提供的样本为准。 5、其他增资条件详见附件《增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保证金金额 | 1000万元人民币 | ||||||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自收到交易所资格确认结果通知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投资人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增资服务费后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企业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增资企业或交易所可扣除该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者串通投标,影响公平竞争的; (2)意向投资人对增资企业和交易所或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本项目择优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4)意向投资者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5)意向投资者违反其作出的书面承诺; (6)本次增资公开征集投资人挂牌期满,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时,未按照要求参与后续遴选程序的,或未履行相关承诺的; (7)当意向投资者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后放弃投资的; (8)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获得增资企业另行同意的除外); (9)有其他增资方式或交易所认定的违规行为、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提交虚假资料或导致《增资扩股协议》无法签署或无法生效的其他情形的。 | ||||||
五、信息披露需求 | |||||||
信息披露期 | 40个工作日(2020年 3月 12日至2020年5 月 9日) | ||||||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进入报价程序。 | ||||||
六、遴选方案 | |||||||
遴选方式 | 竞争-竞争性谈判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根据征集情况,由增资企业通过交易所网站另行披露。 | ||||||
七、项目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部 | |||||
业务联系人 | 任勇 |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79-82050710 | ||||
增资企业 | 联系人 | 徐东方 | 联系电话 | 13967455567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