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1398-1400号(双龙南街以西、斗牛场以东)10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1398-1400号(双龙南街以西、斗牛场以东)10年租赁权。 二、第一年招租底价和交易保证金 第一年招租底价为人民币95 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三、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1398-1400号(双龙南街以西、斗牛场以东),持金房权证婺字第00095712号不动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3192.93平方米, 本次标的实际租赁面积约为3170.93,二楼靠北一间约20平方米办公室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面积如有差异,其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等不作调整。规划用途为汽车维修中心。 四、报名、咨询、地点:即日起至2021年7月5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到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五、竞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承诺函; 2、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根据章程和企业管理制度等规定,提供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需提供章程) 4、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 5、保证金回单; 6、完整竞价文件签字加盖公章。 七、特别事项说明: 1、标的租赁用途仅限于4S汽车销售及维修售后经营项目。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经营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有违社会道德或任何违法的行业;不得用于从事产生环境污染或扰民项目;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存仓库;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气瓶等其他事项;不得有人员居住、生活。 2、租赁期限:10年,自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算,标的交付时间即为合同起始日。承租方在标的交付日起,享有2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但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收取2个月装修期租金。 3、租金:成交租金为起始年租金,第二年(含)起的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数上逐年递增5%,其中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成交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12个月)租金,2个月装修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返还。 4、报名时须交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 八、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9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82050709 82050710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