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其所属假日城市花园两处店面、五一大楼旁两层商用房及场地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房屋坐落 |
面积 (约㎡) |
房产证号 |
招租底价 (元/第一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期(年) |
原租赁合同 到期时间 |
备注 |
1 | 假日城市花园综5幢4/5(丹溪路59/61号) | 120.11 | 00266826/00266828 | 51000 | 10000 | 3 | 2021.12.31 | |
2 | 假日城市花园综4幢10/13(丹溪路85/87号) | 93.92 | 00236953/00236955 | 40000 | 10000 | 3 | 2021.12.31 | |
3 | 五一大楼旁两层商用房及场地(芙峰街166/168号) | 房344.87/地713 | 不动产权 第0043589号 | 190000 | 60000 | 5 | 空置 |
标的1和标的2房屋位于假日城市花园小区北门以东,其中标的1具体坐落丹溪路59/61号,面积共约120.11㎡;标的2具体坐落丹溪路85/87号,面积共约93.92㎡;标的3具体坐落芙峰街166/168号(新狮乡五一村农行干校对面),包括一幢二层办公楼及附属内院场地,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及办公,房屋面积约344.87㎡,场地面积约713㎡。目前标的1、2均为租赁状态,标的3为空置状态,合同到期时间详见以上清单。本次招租标的仅为出租人委托的房屋或场地的使用权,面积、具体坐落及所辖范围仅作参考,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此次公开招租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招租行为已经出租人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应批准通过。
二、招租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公开出租。
三、竞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打款,不计利息。收款单位为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账号:9558851208010852488)。
2、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成功竞得标的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义务的担保,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赁用途
1、租赁期限:详见《标的情况清单》。
2、租金情况:
(1)详见附表,成交价即为第一年年租金;
(2)标的1、标的2在成交后给予49天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不包含在租期内;
(3)标的1、标的2第二年(含)开始的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标的3前三年年租金相同,第四年(含)开始的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
3、租赁用途:仅限商业及办公用途,其中标的1和标的2不得经营餐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商业及办公项目,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杜绝开办私人会所、一桌餐、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上述房屋是否适合竞租人所要经营的项目,由竞租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产权方(出租人)概不负责。
六、标的展示
竞租人可自行现场勘察标的房屋,如未实地勘察参与竞租的,视为对标的房屋坐落、面积、实际现状等均无疑义,关于标的房屋现状参数的任何疑义,出租人和交易所概不负责。竞租人勘察标的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责任均自行承担。
七、报名须知
(一)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下午16时止至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法定工作日以外和逾期均不受理。
(二)报名提交资料:1、现场踏勘承诺书;2、法人组织报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自然人报名的,提交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人和受托人须携带各自身份证件同时到报名地点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三)报名时须签署《竞租人承诺函》。
(四)报名资料费按200元/份,现场报名时交纳(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16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八、特别事项说明
1、款项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租金。
2、招租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租赁年限×1.05%计算(取整至个位)。
3、租赁合同起止期限:
①标的1:2022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
②标的2:2022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
③标的3: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4、合同签订之日即视为交付完毕,标的3实际交付晚于合同起始日的天数所涉及租金不予另行结算清退。
5、其他未尽事项说明,详见本项目招租规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九、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汤先生13967473639
附件1:现场踏勘承诺书.doc
附件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