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金义段)自助设备点位五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1-12-07 10:52:35访问:2048

  • 项目编号:JH2021ZL1111
  • 参考价格:
  • 有效期:5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房屋租赁权

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其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金义段)自助设备点位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

标的一:金华站至塘雅车辆段站9个站点自助设备点位五年租赁权;

标的二:综保区站至秦塘站8个站点自助设备点位五年租赁权。

2、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金华站至塘雅车辆段站,共9个站点,合计64个自助设备点位,其中站厅层48个点位,站台层16个点位;

标的二:综保区站至秦塘站,共8个站点,合计69个自助设备点位,其中站厅层51个点位,站台层18个点位。

以实际现状为准,详见表1、表2。

1:标的一自助设备点位位置及数量

序号

站点名称

站点等级

站厅

站台

合计

自助售货机(个)

自助售货机(个)


1

金华站

S

4

2

6

2

双溪西路站

A++

6

2

8

3

八一南街站

S

6

2

8

4

万达广场站

A++

5

1

6

5

大堰河街站

A+

6

2

8

6

轨道大厦站

A+

5

2

7

7

金华南站

A++

5

2

7

8

塘雅站

A

7

1

8

9

塘雅车辆站

A+

4

2

6

合计



48

16

64

2:标的二自助设备点位位置及数量

序号

站点名称

站点等级

站厅

站台

合计

自助售货机(个)

自助售货机(个)


1

综保区站

A+

7

2

9

2

新区站

A

8

2

10

3

东华街站

A+

5

2

7

4

义亭站

A+

7

2

9

5

官塘站

A+

6

2

8

6

稠江站

A++

6

2

8

7

绣湖站

A++

4

2

6

8

秦塘站

S

8

4

12

合计



51

18

69

3、此次公开招租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招租行为已经出租方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应批准通过。

二、招租方式

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

三、招租底价、竞租保证金

1、标的一招租底价:410000元/第一年,竞租保证金:100000元;

标的二招租底价:380000元/第一年,竞租保证金:100000元。

以上均以人民币计价。

2、竞租保证金不计息,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打款。收款账户为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账号:9558851208010852108

四、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租赁用途

1、租赁期限:五年,本次招租不涉及装修免租期。

2、租金:标的成交租金即为第一年租金(含税价)。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起的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3、租金支付:按“先付后用”原则,租金共分10期支付,每期均以6个租赁月度为1期,按该租赁年度租金的50%支付。第1期租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二期起的租金支付方式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50%,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约的担保且不计息。

5、租赁用途:仅在指定点位安放符合出租方要求的自助设备。经营业态(品类)须多元化,可为饮品、零食、玩具、礼品、口罩、充电宝等,且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政策许可;每个站点的自助设备经营业态(经营品类)不得少于3种。

五、竞租对象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竞租人企业信誉良好,在公告截止之日前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竞租人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做出书面承诺);

3.在公告截止日前,竞租人(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至少同时有50台自助设备在运营(须提供相关合同)。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标的现场展示

竞租人在公告期内须对招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出租方联系方式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738947606。涉及差旅等一切费用、交通及现场安全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如未实地勘察或未与出租方沟通了解标的详情参与竞租的,视为对招租标的实际现状无疑义。

七、报名须知

1、即日起至2021年1214日下午4:00时止至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非法定工作日和逾期均不受理。

2、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及竞租承诺函》、《现场踏勘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完整《竞价文件》成册文本盖章确认件(封面及骑缝页加盖公章);

5)相关指定网站截图和书面承诺(须加盖公章);

6)公告截止日前至少同时有50台自助设备在运营的相关合同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报名费按100元/份,现场报名时交纳(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四)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214日下午4:00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八、特别事项说明

1、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由出租方书面通知,租赁合同签署即视为交付完毕,标的交付时间即为合同起始日。

2、标的的移交在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进行,按移交时实际现状交付。

3、交易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价×租期×1.05%计算(取整至个位),竞得人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4、承租方在开业前须办理必要的相关营业执照、各类经营许可证和环保、消防等特种审批,该等事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由于承租方无证经营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承租方不得以“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名义经营。

5、本次招租标的的权属证明仅限于出租方提供的相关地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承租方须在经营前凭上述资料办理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若由于出租方提供资料的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在进行自身产品宣传(静态或动态)时,不得使用低俗、有碍观瞻、歧义等文字或图片(图形)。

7、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租赁合同》样本约定的条款执行。

8、各安放点位自助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保管、卫生保洁、日常经营等事项的安全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须符合出租方车站运营服务和消防安全要求。自助设备须使用方便,设备高度不高于2.0米,宽度不大于1.5米,厚度不大于1米,总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额定电压为AC220V。自助设备功率需经双方核定(更换设备型号时需重新核定)。

9、根据轨道交通运营要求或车站结构调整的缘故,若需要对自助设备安放点位的位置、数量进行调整的,承租方必须根据出租方要求在车站内调整自助设备位置和数量。如因此造成承租方无法继续安放自助设备的,可扣减相关点位租赁费,扣减费用为:按相关点位的单价(含递增)×实际停止经营天数计算;如因此造成承租方暂停自助设备经营的,可扣减相关租赁费,扣减费用为:按相关点位的单价(含递增)×实际暂停天数计算。但租赁期限不因点位暂停经营或调整而调整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竞价文件》。竞租人须认真阅读该《竞价文件》的各个文本条款,并须按《竞价文件》的要求履行报名手续,一旦报名成功即表示竞租人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执行。

九、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年12 17日上午10:00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竞价文件-自助设备点位.doc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  8